收藏本站 您好,欢迎来到设备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行业导航 产品 求购 企业 动态 展会 招聘
您的当前位置: 首页 > 展会 > 国际展会 2018深圳国际相变材料展览会暨技术交流会(新材料展)

2018深圳国际相变材料展览会暨技术交流会(新材料展)

分享到:
发布者:广州华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

闭幕还有2037天

  • 举办时间:2018-08-29---2018-08-31
  • 举办展馆:深圳会展中心
  • 主办单位: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研究会、深圳市节博会议展览有限公司、中国电子学会电子材料学分会
  • 承办单位:尹宸会展服务(上海)有限公司、汉慕会展(上海)有限公司
  • 协办单位:尹宸会展服务(上海)有限公司、汉慕会展(上海)有限公司
  • 展会概况

    高端相变材料市场 一片蓬勃气象
    2018深圳国际相变材料展览会暨技术交流会,将于2018年8月29-31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与您相约,为相变材料行业搭建了一个技术交流、促进合作、扩大上中下游贸易、提高品牌及企业知名度的平台。本次展会将邀请各单位、企业负责人及专业观众一起探讨相变材料行业的未来和发展,共同展示相变材料领域的新成果、探讨行业动向、进行面对面的商业交流等,望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参展工作!更具专业性、更具规模性、更具效益性,势必再度引领亚太高端相变材料市场潮流趋势。深圳相变材料展,汇聚国内外先进的硅橡胶生产、经销实力企业,集会展、商贸为一体。衷心邀请您及您的朋友参加本次展会,也欢迎您的客户伙伴届时前来参观指导本次展会。我们将为您提供全面服务,使您通过本次展览,开拓市场、广交国内外客商、获取商机、共创辉煌!本次展会将展示行业中的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、新方法,全面呈现当今国际相变材料产业新动态及发展趋势,为参展厂商寻求合作、推广品牌、拓展市场提供绝佳的平台。
    接轨市场 · 助推产业 · 合作创新 · 共同发展:
    ◆ 与您的客户直接会面交流,了解相变材料行业发展需求,扩大销售,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;
    ◆ 发展新的业务合作伙伴,技术互补,信息互通,共同联合,拓展项目市场;
    ◆ 展示企业新产品、新技术,塑造品牌形象,扩大企业及产品的市场影响力;
    ◆ 借助同期举办的各项活动,共享买家资源,开发专业买家;
    ◆ 通过参与行业高端论坛会议,专业技术研讨会,了解相变材料领域的发展趋势和技术热点,推动企业改革创新,助力转型升级;
    ◆ 提供专业媒体的专访报道及全方位的推广服务,提升企业知名度,为您深度发掘潜在客户;
    ◆ 通过展会与投资机构接触交流,为企业创造投资机会,解决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

    如欲订展位和了解更多信息,请通过以下联络方式: 
    2018深圳国际相变材料展览会组委会办公室 
    电话:021-57350332
    传真:021-51802029
    邮箱:gjzlqj@vip.163.com
    Q Q:878025160
    联系人:钱先生 18721020295(同微信)

    参展范围

    1、相变材料:固液共晶相变材料、导热相变材料、相变保温材料、相变储能材料、导热相变材料、相变蓄热材料、无机相变材料、相变微胶、阻燃相变材料、相变蓄冷材料、相变存储器、有机相变材料、相变制冷系统、相变储能板、相变蓄冷车、相变恒温材料、相变导热硅脂、相变材料热交换器、相变材料防火保险箱、新型建筑储热相变材料、移动相变蓄热车等;
    2、工业相变:相变恒温机房、相变蓄能空调、相变智能座椅、相变自热地板、相变蓄冷车、相变空调冷藏柜、相变制冷板、太阳能相变蓄热箱、相变智能温控系统等;
    3、相关加工设备技术:设计、生产、安装、检测、控制及检测仪器、测试设备、厚度计量仪、控温系统等一系列集成化服务。

    参展费用

    请咨询

    联系方式

    广州华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

    发布者:广州华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

    联系人:陈晋

    参展咨询:18620712559

    参观咨询:18620712559

    地址:中国广东广州 广州市天河区珠村东横五路1号411(仅限办公用途)

    免责声明
    1)本信息由“广州华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”发布,由“广州华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”负责信息的合法性;
    2)本站平台目的在于分享更多信息,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;信息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及交易建议。投资者据此操作,风险自担。
    3)本信息如有侵权请将此链接发邮件至517763949@qq.com,本站将及时处理并回复。
    4)《新著作权法草案》第六十九条规定: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网络用户提供存储、搜索或者链接等单纯网络技术服务时,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。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行为的,被侵权人可以书面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,要求其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。